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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2017-02-10 10:33  

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为群团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1]100号)执行。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2)、拟订科协系统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展科普宣传、科技下乡和科普进村(社区)活动,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    

(4)、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为经济社会服务。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开办农函大,指导乡镇农函大辅导站和农函大分校工作。    

(6)、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评审管理工作,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组织申报优秀学术论文,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7)、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8)、对所属学会和企业科协进行指导、管理,对乡镇(村、社区)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9)、组织创建各类科普示范村(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和示范园    

2、机构情况    

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本部门机构数1个。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科技工作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财务总收入545.79万元,较上年减33.26万元,同比减5.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5.79万元,减33.26万元,同比减5.7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5.79万元,较上年减33.26万元,同比减5.74%,其中,本年收入132.19万元,较上年增61.69万元,同比增25%,上年结转收入413.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19万元,较上年增61.69万元,同比增25%,(本级财力132.1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5.79万元,较上年减支33.26万元,同比减5.74%,其中:基本支出136.72万元,占总支出的25%,项目支出409.07万元,占总支出的7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老科协工作经费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老科协工作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学技术支出-应用技术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主要用于上级欣盛恒公司、昌宁红茶业集团公司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等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应用技术研究-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主要用于昌宁红茶集团提质增效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普及-科普活动,主要用于农函大办学补助、流动科技馆巡展补助、科普宣传活动、新建农技协补助等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主要用于湾甸河谷蔬菜种植示范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主要用于十里香公司科技园区认定补助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条件与服务支出-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主要用科技平台建设补助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绿源合作社科技示范园区补助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科技重大专项,主要用于昌宁红茶业集团增效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36.72万元,较上年增61.19 万元,同比增25%,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较上年增64.16万元,同比增98.25%;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28万元,较上年减2.47万元,同比减26.6%,占基本支出的5.3%。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1.69万元,增幅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调整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造成增量、增加专利申报补助造成增量。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07万元,如科普工作、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科技示范园区认定工作、科普带头人工作、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94.95万元,减幅18.8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科技项目已在2016年实施完成,故造成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见附表)

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上升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开展下乡科普宣传工作,实施项目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   

附件【2017年昌宁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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